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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你喝的“古茗”可能是假的!日前,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状元所执法人员对状元龙腾路28号一“古茗”奶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仍处于经营状态,且在现场发现印有“古茗”标识的店招及一次性奶茶杯等物,状元所当即进行现场查封并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原来,早在2019年9月25日,状元市监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奶茶店使用了类似“古茗”奶茶的商标标识及“全程手工的坚持”图片及文字、“古茗”写意山型图标等著作图片,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具第43类“古茗”商标授权书和作品著作权授权书。当事人出具了南京锦之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锦之瑟公司)《古茗授权书》。但南京锦之瑟公司只获得第31类“古茗”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独占使用授权书》,且只是第43类申请号38059809和39050267“古茗”两个商标的申请使用人,并未获得该43类“古茗”两个商标注册认证。查明事实后,状元市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市监部门建议,经营者在决定加盟前应认真核查特许人商标的权属关系和有效期限,被特许人既可以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的商标信息,又可以要求特许人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火眼金睛、分清真伪、理性消费,发现涉嫌侵权行为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热线:12345。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姜瑾瑾 通讯员 林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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