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乐清市民李某获得了我市首笔“扫黄打非”奖励500元。这是《乐清市“扫黄打非”工作奖励办法》自今年6月1日出台以来发放的首笔奖励。
7月下旬,李某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我市某书店卖盗版书。执法人员在书店现场检查取证,并送相关部门鉴定后,贩卖的书籍被确定为侵权出版物,即盗版书籍,该书店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法人员对该书店立案调查,并没收非法出版物、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乐清市“扫黄打非”工作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员(含基层网格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乐清范围内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对举报有功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市“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笔奖励的发放激励了市民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热情,希望市民继续关注并支持这项工作。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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