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来源:中国检察网
近日,乐清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了一桩有些奇葩的案件。
乐清一个60多岁的大妈何某,
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共7次跑一户人家家里闹事。各种“恶作剧”一样的手段层出不穷。其中,两次把人家家门钥匙孔给堵了,两次把人家停靠在外的电瓶车配件给划破。
这还不算最糟的。几乎每来一次,这位何大妈都要带着一个特殊的“物体”——大便前来。
用处也很简单,当然不是给别人家田里施肥的,
她直接就把这污秽物泼洒到人家家里!前前后后共泼了5次。惨遭这“毒手”的人家姓郭,也是乐清人,跟这何大妈认识也有10年以上了。
那么两者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多大仇多大怨,才能让这个何大妈如此“锲而不舍”地上门找麻烦呢?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终于是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何大妈近些年来,身体一直不太好。思来想去,终于让她找到了一个“原因”。
10几年前,这个何大妈和郭某两人曾经一起打过一场麻将。都说在牌桌上情绪容易上头,两人就因为一些纠纷而起了争执,到最后甚至动起手来。之后,事情并没有闹大,也就那样过去了。
但如今何大妈一想起来,
觉得自己现在身体不好,就是当年被郭某殴打造成的!何大妈是越想越气,心里不平衡之下,才数次上郭某家闹事。
这一闹,最终也把自己给送进了派出所。
幸好,在公安上门之后,何大妈终于是醒悟过来,知道了自己的行为已经实实在在触犯了法律,认错态度十分良好,并自愿接受处罚。
而受害人郭某,此时也没有落井下石。心有愧疚也好,胸怀大度也罢,不仅原谅了何大妈的所作所为,并且出于同情以及善意,给了大妈的4500元钱,作为当年的“补偿”。
最终乐清人民检察院认定,何大妈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经犯下了寻衅滋事罪,但认错态度良好,且为初犯,而且已经达成了民事调解,决定对何大妈不起诉。这个案子到此也算是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了。希望何大妈经此一事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再干这种事了。冤家宜解不宜结,各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