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外吃东西,遇到难吃的不怕,就怕不卫生。
尤其是一些不良商家还喜欢在食品里“加料”:头发、苍蝇、虫子等等,更是让人忍无可忍,想想都恶心反胃。
今天,就有一名乐清网友向我们诉说了他的遭遇。他也遇上了这样的“加料”,把自己恶心坏了。
据他所说,他在乐清虹桥虹南路的一家兰州拉面店,打包了两份拉面带走。
接着他就吃了下来,没想到眼看快吃完了,突然他发现,汤中好像有什么黑黑的东西在飘着。
他瞪大了眼睛一研究,好家伙,居然是一只不大不小的蟑螂!
这让他肚子里顿时是翻江倒海,感到一阵阵的恶心。
他立刻带着一肚子的怒气,给商家打过去电话。令他没想到的是,一听来意,商家似乎火气比他还大,态度十分的恶劣。
商家说:“我这店里有监控的,反正这蟑螂不是我放进去的!”对于商家的这种态度,他当然无法接受。随后他就拨打了消费者权益电话,工作人员说会在3到8个工作日内回复。
对此小编认为,这名网友的选择无疑是值得提倡的。当遇到这种事,息事宁人,妥协退让只会纵容了对方的行为,就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商家及时整改。
小贴士: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