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2021年2月23日,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金某红集资诈骗案开展立案侦查。该金某红于2014年1月以来,虚构自己做布料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回报引诱社会人员参与投资或者借款,非法吸收资金。现该金某红已经到案,乐清市公安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为查清全案,请我市有参与金某红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员以以下方式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一、携带身份证件、汇款凭证等银行交易记录到乐清市公安局受立案中心(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900号,乐清市公安局训练基地一楼)或者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乐清市良港东路)报案登记。
二、拨打110或者0577-61570552(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
警方通报
2021年1月4日,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干某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立案侦查。该干某华于2013年1月以来,虚构供应酱黄瓜、鹅肝、酱萝卜、蛋酥、海参、鸭煲、鱼饼等菜品给温州、宁波的酒店和批发市场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以高额回报引诱社会人员参与投资或者借款,非法吸收资金。现该干某华已经到案,乐清市公安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为查清全案,请我市有参与干某华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员以以下方式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一、携带身份证件、汇款凭证等银行交易记录到乐清市公安局受立案中心(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900号,乐清市公安局训练基地一楼)或者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乐清市良港东路)报案登记。
二、拨打110或者0577-61570552(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