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21年人工增雨2号公告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在近期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旱情,水库蓄水,增加生态用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1年4月1日—5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条件等决定。
2.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在乐清市白石街道兰田湾村钟前水库(乐清1号作业点)、岭底乡珠璋村(乐清2号作业点)开展人工增雨火箭弹作业,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经省人影办批准,在龙西乡叶山村(乐清1号烟炉点)开展人工增雨烟炉作业。
3.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和BDCW60-2型固定烟炉。
4.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市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62596122;13806601191。人影办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清远路121号。
乐清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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