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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政府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温州市区城中村改造攻坚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袁家军书记在温调研考察时的指示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市区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更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围绕建设“五城五高地”工作目标,利用5年时间,通过“整村征迁”和“整治提升”等方式,对市区核心区和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剩余城中村实施改造,切实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二、改造范围 市区核心区和近期重点建设区块102个行政村作为本轮改造重点范围。其中包括: 市区北至瓯江,西、南方向至金丽温高速(含延伸线)、东至滨海大道共204平方公里核心区范围内69个行政村。 七都、灵昆、高教园区(茶白片)、高铁新城、丰门等近期需要加快推进实施区域内33个行政村。 三、改造方式 (一)整村征迁。共78个行政村(其中鹿城区9个、龙湾区41个、瓯海区18个、瓯江口产业集聚区9个、浙南产业集聚区1个),农户约3.97万户(未包含居民)。计划三年内完成城中村改造41个以上,五年内完成改造78个。具体包括鹿城区七都街道、丰门街道;龙湾区东部枢纽、机场周边、状蒲片;瓯海区高教园区(茶白片)、高铁新城;瓯江口灵昆街道等区域。 (二)整治提升。共24个行政村(其中鹿城区5个、龙湾区12个、瓯海区7个)。计划三年内完成整治12个以上,五年内完成24个。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通过整治提升为主、结合小范围拆改的方式实施改造,改善提升旧村整体村容村貌和配套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征迁,严守底线。要严格执行新《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坚守法律底线,坚持依法行政,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和分歧,做到依法征迁、依策征迁、阳光征迁,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要全面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被征迁人知情权。 (二)及时安置,倒排时序。各区要提前谋划好重点片区规划和项目布局,树立区块化利用、单元化推进的理念,有效衔接征迁与安置回迁、做地出让、开发利用等时序安排。要切实杜绝“重拆迁轻安置”现象发生,按照“异地安置三年内回迁、就地安置四年内回迁”的原则要求,科学有序、系统谋划衔接征迁、建设和安置工作。 (三)结合实际,创新模式。通过安置性商品房模式,打通安置房与商品房等价置换的渠道,提升房源品质。加快“安置房超市”平台建设运作,打破村、街、区的区域壁垒,实现现房安置。推进“房票制”实施,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满足拆迁户对安置房源的多样化需求。 (四)整村清零,连片改造。对列入城中村改造攻坚五年行动拆迁类的行政村,应坚持整村连片改造的征收模式,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整体征迁,联动推进周边旧市场旧厂区改造。在推进新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同时,同步实施“拔钉清障”,连同上一轮已改造未“清零”的城中村,实现整村“清零”,为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开发建设打好基础,做好保障。完成上一轮已改造城中村未“清零”的31处建筑,其中2021年计划完成“清零”7处。 (五)注重保护,突出特色。对列入城中村改造攻坚五年行动综合整治提升的行政村,需充分考虑乡村特色,力求标本兼治、内外兼修。各区可按照小城镇综合整治标准,参照美丽城镇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在改造提升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公共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突出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和特色风貌打造,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城中村整治提升工作,要按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时序要求,具体计划安排与验收考核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延续上一轮城中村改造经验做法,形成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创新措施、全力推进的良好态势。各区和省级产业集聚区要完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配好配齐工作专班。市、区两级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安排相应工作机构和专班人员,加强指导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责任,扎实有序加快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从审批、资金、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加大资金保障。城中村改造政策处理和安置房建设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确保资金筹集、使用依法合规。要深化研究资金渠道与路径,充分运用好“房票”、安置性商品房、“安置房超市”等政策盘活资金。探索引入央企资金的创新模式,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四)强化工作督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完善“一月一汇总一通报”和问题及时协调、及时销号等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各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全面加快城中村改造攻坚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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