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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乱停电动车被“挪窝”,占道商铺被整改!乐清这几条路通畅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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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二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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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6-1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端午假期,柳市的郑女士回娘家探亲,发现家附近原本常被电动车占用的停车泊位都腾出来了。“大兴西路停车位很紧张,现在电动车开始规范停车,就不再占用停车泊位,车位都能有效利用起来了。”郑女士说。
6月10日,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今日聚焦》栏目发布了《车位被商铺占用,电动车肆意违停 这些道路乱象太烦人》一文,引起社会关注。不少市民反映,自己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柳市的这几条“重灾”道路曝光后,乐清市交警大队柳市中队、柳市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即对这一乱象进行了连续的整治行动。同时相关部门也发出倡议,希望市民能够自觉配合相关管理,文明停车。
“霸道”乱象被整治
6月10日,柳市多条道路车位被商铺占用,电动车肆意违停等现象被曝光后,柳市镇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刻采取了行动。6月11日,由柳市镇分管领导牵头,柳市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环卫等多个部门联合,对柳市镇三里一路、延文路、安平路、马仁桥一路、马仁桥二路、前市南街等多条道路占道的乱象进行了整治。
“这个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不能用这些桩子占用车位。”在新市街的一家商铺门口,执法人员搬离了占用车位的桩子,清理出原有的车位,同时还将一张立即整改的通知书贴在店门口。通知书上写着:在店门前、家门口等公共停车泊位擅自用障碍物非法占用,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您擅自设置、占用、撤出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您立即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店主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对,向执法人员保证不再用障碍物占用车位。
三里一路的道路两侧,不少电动车随意停放,不仅占去了停车位,甚至还堵住了人行道和巷子的出口。在现场,执法人员一一将电动车挪至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车位上,恢复路面秩序。
乐清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柳市中队队长张小繁介绍,连日来,执法人员对柳市重点路段进行了集中巡查和整治,对非法占用车位的商铺进行了劝导和警告,同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电动车肆意停放的现象也进行了整治,商铺和车主也都较为配合。同时,执法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核查,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加合理地调整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电动车停放区等进行研究。
接下来,柳市镇城市智能体即将上线,有了“科技”的帮助,此类道路乱象将有所改善,利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争做文明好市民
此类城市乱象并非柳市独有,自新闻见报后,不少市民也给乐清日报新闻热线61116222打来电话。“这样的情况真的经常遇到,确实让人心烦。”市民叶女士说,有次她到市区南大街吃面,道路两侧本有车位,却被多辆电动车给“霸占”了。
虹桥的朱先生对此也深有感触,新丰路、育红路等道路两侧的商铺较多,时常发生占道经营和杂物堆放的情况。“不管是行走的人行道还是道路两侧的车位,一旦被占用,就会影响道路的通行,有时甚至还会发生安全隐患。”朱先生说,他曾看到一家商铺将货品“延伸”出铺子,占了一部分人行道,一个小孩子在走路的过程中被货品绊倒,摔伤了膝盖,所幸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车位被商铺占用、电动车肆意违停、沿街道路被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投诉是比较多的,乐清市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此现象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每年还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此类现象基本以警告和劝导为主,但整治行动过后容易发生“反弹”的现象。
“对于人行道违停、乱停、占道等现象,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的管理,此前还成立了人行道违停抄告专班,采取‘白+黑’无间断执法模式,规范停车。”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部门在加强巡控的同时,市民也应提高文明停车意识。
日前,市创建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向广大市民发出《绿色出行、规范停车倡议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乐清城市整体形象。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争做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监督员,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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