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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经济开发区、柳白新区、虹桥镇等部分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从严处罚的通告(第7号)为改善人行道无序停车现状,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高人行道通行能力,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通告〔2020〕2 号)等规定,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1年7月12日起,对以下道路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全面实施从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施时间(一)试行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11日;(二)实施时间:2021年7月12日起正式实施。二、管理范围(一)经开区1.经五路:起点为纬一路路口,终点为纬二十路路口。2.经七路:起点为纬一路路口,终点为纬二十路路口。3.纬九路:起点为经七路路口,终点为经二路路口。4.纬十七路:起点为经七路路口,终点为经二路路口。(二)柳白新区1.长东路:起点为电器城大道路口,终点为柳黄路路口。2.尚长路:起点为尚西路路口,终点为北环南路路口。3.薛西路:起点为电器城大道路口,终点为尚长路路口。4.尚西路:起点为电器城大道路口,终点为尚长路路口。5.柳青南路:起点为北环南路路口,终点为长东路路口。(三)虹桥镇1.育红路:起点为飞虹中路路口,终点为吕东路路口。2.吕东路:起点为临河路路口,终点为城南大道路口。3.幸福东路:起点为吕东路路口,终点为单板桥路口。4.虹南大道:起点为城南大道路口,终点为104国道虹桥过境段塔桥高架桥路口。5.城南大道:起点为吕东路路口,终点为环城西路路口。6.幸福西路:起点为河淇路路口,终点为合兴环岛路口。7.黎明路:起点为幸福西路路口,终点为虹河西路路口。8.环城西路:起点为黎明西路路口,终点为通湖路路口。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秩序环境。特此通告。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3日 记得点 +在看 +转发! 给小编加点料 🍗🍗🍗 来源: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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