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2日-7月13日7月16日-7月17日可进行信息补报和改报下面这些内容请相关家长认真查阅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或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7月上旬,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第一期公办学校已经启动招生审核、录取工作。为方便部分未被录取或之前未报名的家长,报名平台将于12日至13日、16日至17日重新打开。没有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学生家长)可以继续在“浙里办”手机APP上改报、补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第一批:其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动产证人员子女数量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按照不动产证的登记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持有不动产证人员的子女,由市教育局组织分流,根据其申请志愿和被分流学校的学额予以统筹安排入学。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第二批: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施教区、跨乡镇(街道)就读的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提供乐清市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报名前还在缴纳、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该批次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要优先安排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属有房无证的,须继续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缴纳凭证等)。当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就读人数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的正式办理时间为准,网上房产预登记的不予列入该批次。新居民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保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乐清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备注:1.审核和录取结果,请咨询各公办学校。2.如没有被录取,最后补报时间:8月15日。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请看下方若报名信息有错误,更改学校或其他相关信息,请选择“点击进入报名记录”进一步核对身份信息、报名学校等,修改确认后再次点击“提交报名”。特别提醒在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前,学生家长可以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登记;若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家长无法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