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 1836阅读
  • 0回复

[虹桥民生]@乐清家长 7月12日-13日、16日-17日可补报和改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373
金币
1698
威望
-1
打卡
连续1天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7-12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7月12日-7月13日
7月16日-7月17日
可进行信息补报和改报
下面这些内容请相关家长认真查阅
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或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7月上旬,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第一期公办学校已经启动招生审核、录取工作。为方便部分未被录取或之前未报名的家长,报名平台将于12日至13日、16日至17日重新打开。没有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学生家长)可以继续在“浙里办”手机APP上改报、补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根据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其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动产证人员子女数量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按照不动产证的登记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持有不动产证人员的子女,由市教育局组织分流,根据其申请志愿和被分流学校的学额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
🌟第二批: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施教区、跨乡镇(街道)就读的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提供乐清市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报名前还在缴纳、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该批次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要优先安排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属有房无证的,须继续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缴纳凭证等)。当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就读人数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的正式办理时间为准,网上房产预登记的不予列入该批次。
新居民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保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
乐清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备注:
1.审核和录取结果,请咨询各公办学校。
2.如没有被录取,最后补报时间:8月15日。
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请看下方
若报名信息有错误,更改学校或其他相关信息,请选择“点击进入报名记录”进一步核对身份信息、报名学校等,修改确认后再次点击“提交报名”。
特别提醒
在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前,学生家长可以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登记;若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家长无法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