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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大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温州、乐清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发挥群防群控作用,坚决筑牢我镇“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大荆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对疫情防控风险人员举报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荆来荆人员未在系统(大数据)名册内,其本人及亲朋好友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 (二)有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返荆来荆人员,未按要求实施报告、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的。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发现有上述情况风险人员,广大居民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现居住地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举报电话:0577—62237567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被举报对象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奖励2000元,来自中风险地区奖励1000元,其中中高风险地区确认参照乐清市防控办工作提示。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责任追究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布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或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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