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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上海一女子应约和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事后因一名男子未如约帮其买机票送机,女子报警称遭到两人盗窃、强奸,导致对方被警方逮捕。最后,女子被 提起公诉,10月29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该案起诉书。起诉书出生于2001年的房某某居住在上海市普陀区。去年2月17日下午,房某某从上海搭乘飞机至广州某酒店,准备与男子潘某某发生关系。期间,潘某某提议让朋友陈某某加入,房某某同意。 完事之后,陈某某离开。次日14时许,本答应订机票送机的潘某某独自离开酒店,房某某威胁要以潘某某、陈某某对其强奸报警。同年2月18日,房某某以被潘某某、陈某某盗窃、强奸为由,到广州林和派出所报案。同年2月19日,潘某某、陈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3月18日,天河区公安分局提请天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潘某某、陈某某。同年3月25日,天河区检察院对潘某某、陈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次日,潘某某、陈某某被取保候审。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房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书2020年10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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