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2021年9月18日,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包某楚(男,浙江乐清市柳市人)开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乐清市公安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等工作。为查清全案,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请与本案相关的受害人以下方式到公安机关报案:
一、携带身份证件、汇款凭证到乐清市公安局受立案中心(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900号,乐清市公安局训练基地一楼)或者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乐清市良港东路城南街道352号)报案登记。
二、致电110或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0577-61570527(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日
来源:乐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