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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孩子对于父母来说,就是上天最好的馈赠。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在有了孩子之后,才感觉到一个家庭真正完整了。然而,有的夫妇对孩子求而不得,有的夫妇却又狠心遗弃自己的亲生骨肉。弃婴,不仅在道德上天理难容,也实实在在触犯到了法律。近日,乐清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在网上被公开。从这份起诉书里,我们才了解到了去年冬天,发生在乐清柳市的一起人伦底线的“弃婴”案件。
2020年12月11日,年龄21岁,在乐清打工的张某,在永嘉乌牛镇某医院,产下了一名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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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张某就抱着女婴回到了柳市某村,和魏某同居的出租屋。然而,年轻的张某和魏某,却一点没有为人父母的喜悦,反倒是忧心忡忡。原来,这个孩子并非魏某的孩子。再加上两人打工收入不稳定,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就在两人脑海里形成。经过商量后,两人作出决定,将这个女婴遗弃!很快,两人就连夜作出了行动。第二天(12日)的凌晨,张某和魏某将婴儿放在了一个行李袋里,骑着电瓶车行驶至柳市湖西村附近,将婴儿遗弃在了田边沟渠的一块水泥板上。图文无关
紧接着,两人匆匆逃离现场。当时正值寒冬,清晨室外的温度只有10来度,一个刚出生几小时的婴儿,就这样被遗弃在寒风里。如果长时间没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不幸中的万幸,在12日上午7点多,当地一名村民发现了宝宝,并迅速与警方取得了联系。孩子被送医后,经过检查,生命体征良好。之后,在警方的追查下,张某和魏某双双落网,在今年的1月18日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9月2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乐清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亲生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被告人魏某某明知张某某拒绝抚养亲生子女而帮助实施遗弃。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以遗弃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适用缓刑;魏某有期徒刑7个月,适用缓刑。既然将孩子生出来,就应该负责到底。生而不养,孩子未免也太可怜了。张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怎能如此狠心呢?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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