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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白象派出所,现正式聘请小明(化名)为北白象第八小学‘法制义务宣传员’……”在北白象第八小学讲台上,民警葛程隆为小明颁发了法制义务宣传员聘书,以及一套青少年法制书籍。这事的起因,其实是小明干了一件“坏事”:报假警。没想到,警察蜀黍的“惩罚”,亮了。2021年12月27日下午,乐清警方接到一名小学生用电话手表打来的报警电话,电话里头,这名小朋友大喊着:“我被绑架了!”随后立即挂断电话。接警后,北白象派出所立即组织多组警力在辖区内搜寻这位被“绑架”的孩子。在走访排查过程中,沿街群众及校园保安均表示附近没有出现任何异常情况,民警猜测,可能是小朋友的恶作剧。最终,民警葛程隆在学校里找到了报警人小明(化名),而小明的报警理由让葛程隆好气又好笑。原来小明在课间和同学玩闹时,同学说他不敢打110。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小明用电话手表拨打了110并谎称自己“被绑架”。令小明没想到的是,因与同学一时置气,警察叔叔真的找上门了。“拨打110时存在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行为都属违法行为,不仅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还有可能浪费对群众生命、财产救助的宝贵时间……”在民警和老师的共同教育下,小明认识到自己谎报警情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自己不会再做了。“熊孩子”不少见,为了向小学生们宣传如何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第二天,葛程隆再次来到学校。“小明同学,你是否愿意成为本校的‘法制义务宣传员’,并在全校大会上向其他同学普及相关知识?这次发言不是惩罚性质的,而是作为‘法制义务宣传员’身份向全校进行普法。”葛程隆征求小明的意见。“好!”听完葛程隆授予的新身份,小明欣然接受。随后葛程隆给小明布置了一份“家庭作业”——学习110报警电话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于元旦后在全校大会上进行演讲。1月5日,北白象镇第八小学举行了全校大会。会上,民警葛程隆给小明颁发了“法制义务宣传员”聘书,同时送上了《民法典进课堂》、《青少年的民法典(插图版)》、《我的第一套安全书(交通安全)》、《青少年防毒禁毒教育读本》等书籍。小明作为“法制义务宣传员”进行了第一次普法宣传,获得了热烈掌声。民警提醒:家长和老师要引导教育孩子正确拨打110的方法和报警常识,谎报警情是万万不可取的。若造成严重后果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请正确拨打110,把有限的警力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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