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2月7日0时10分,乘客投诉浙CET***出租车从***天豪酒店至***81号,乱收费。2月8日17时07分投诉件转交于本机关,2月15日,本机关予以立案,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许伟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收集了其他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