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关于实行限制供水的
通 告
今年7月以来,我市及周边地区降雨量较往年严重偏少。9月28日,因天然来水不足,楠溪江引供水工程无法正常向我市供水。9月30日,我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随着旱情的加剧,为保障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应急限制供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暂停对桑拿、浴场、游泳、洗车等行业供水,限制对酒店、电镀(含表面处理行业)、建筑施工等高耗水企业及其他用水大户供水。二、禁止将自来水用于园林绿化、道路环卫等市政用途,严禁私自开启消火栓和供水管道、私自在水源水库取水等行为。三、严格供水调控,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实行分区轮流供水、隔日供水等措施。四、各乡镇(街道)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保障供水困难地区群众和老弱病残等取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五、广大市民要树立节水意识,做好基本生活用水储备。倡导循环用水、中水回用、一水多用。六、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七、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5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启动应急分区隔日供水方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关于启动应急分区隔日供水方案的
通 知
为科学应对旱情,有力保障群众用水,尽量延长供水时间,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部署安排,决定自2022年10月25日起,启动分区隔日供水方案。具体如下:
(点击看大图)
1.为避开用水高峰期,保证管道蓄水时间,确保群众足量稳压用水,供水线路阀门切换时间统一为凌晨3时(用水低谷)。但是由于管线长短距离不同,各地具体来水时间存在一定差异。
2.上述区域名称根据供水管网分布确定,与行政区域划分有一定出入,以具体实际情况为准。我市部分地区因水源不同,暂未启动限制供水。3.因水量紧张,部分管网末端地区、高层用户会出现水压偏低、水量较少甚至水质偏黄现象,请采取必要的错峰蓄水和沉淀等应对措施。4.如出现非正常无水情况,请以村、居、社区为单位,汇总后统一联系水务集团,统筹安排人工应急送水。水务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61527100.5.在此提倡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意节约用水、养成一水多用的良好习惯。6.应急分区隔日供水方案根据旱情变化会有相应调整,届时另行发布。恢复正常供水时间视旱情具体结束时间而定。
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