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准化。要点如下:- 优化跨省旅游管理政策。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 跨省游客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 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 继续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 暂不恢复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业务。
- 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 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入景区和入住饭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核实和整改工作。压实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各类行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 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因疫情发生游客滞留,按照分类施策、分批转运、安全有序、严防外溢的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滞留游客返程工作。
交通运输部:取消限制游客中风险区旅居史、游轮停靠中风险区等要求据交通运输部网站15日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国内疫情防控新的形势和特点,交通运输部修订形成了《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了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划定要求,取消限制游客中风险区旅居史、游轮停靠中风险区等要求,并同步调整在船游客来源(途经)地疫情防控等级动态变化后,针对涉及“中风险区”游客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
- 取消了接到协查通报在船游客转为次密切接触者的应急处置措施。
- 增加了乘坐跨省游轮的乘客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港口客运站及游轮运输企业应在游客进港及于始发港登轮时查验相应游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要求。
除了上述修订内容,指南还明确:
- 游客7天内不应有高风险区旅居史。
- 对于7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提供近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游客应持“健康码”绿码实名购票,经检测体温合格,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游轮游客)方能进港、登船,并应满足有关健康管理和自身防护要求。
- 游客应当承诺登陆上岸后按指定线路游玩,按规定落实防控要求,不接触无关人员。
来源:综合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交通运输部网站、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