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温州市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措施的通告》,疫情防控正式进入新阶段。
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在新阶段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呢?
接种疫苗 :
“接种新冠疫苗可以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特别是对于降低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和死亡效果非常明显。”老年人及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特别是加强针接种。
日常防护 :
个人和家庭日常防护的关键在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如果去到人员密集场所或去医院就医则建议佩戴N95以上防护口罩。在公共场所摘下口罩进食前,尤其要注意用手卫生,避免手直接接触眼、口。规律作息、适当锻炼。规律作息、适当运动,有利于正常免疫,抵抗疾病、促进疾病康复。
在家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多通风,如有需要可做些预防性消毒。需要注意:如需消毒,可使用84消毒液,按照说明书做好物体表面及公共区域表面消毒。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居家消毒不主张喷洒酒精和化学消毒药剂,应使用含氯消毒剂或含醇湿巾擦拭为主。网上购物收到快递包裹后,可在进屋前用含氯制剂或含醇湿巾擦拭表面消毒。
不要盲目“囤药”,但可以适当在家里常备一些药物。不仅是预防新冠,冬春季也是传染病的高发期。像是退烧药、咳嗽、咽痛等药品可在家中备一些。根据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等药物中的一种,布洛芬等药物可以缓解新冠肺炎症状。
自身防护很重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