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通过梳理
2022年乐清市检察院受理的
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看看未成年人违法驾车到底有多危险
交通肇事罪
2022年11月6日晚,17岁的夏某无证驾驶两轮电动车(经鉴定为两轮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途经乐清某路段时朝南方向逆向行驶,与对向驾驶摩托车的冉某发生碰撞,造成冉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夏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故涉嫌交通肇事罪。
2022年8月22日晚,17岁的刘某甲搭载1周岁的刘某乙无证驾驶两轮电动车(经鉴定为两轮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途径乐清市某路段时,碰撞王某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造成刘某乙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刘某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故涉嫌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2022年10月12日晚,17岁的韦某醉酒无证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途径乐清市某卡点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韦某血液酒精含量经鉴定为101mg/100ml。韦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未成年人在没有接受专业驾驶培训、未取得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下,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否则不仅自身触犯法律规定,也给民众、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害和风险。
因此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子女交通安全意识,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保管好机动车钥匙,防止孩子因为好奇独自驾驶机动车出行,更不可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2022年3月5日零时3分许,17岁的杨某醉酒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途经乐清市柳市镇某侧路口时,碰撞陈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尾部,造成杨某本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杨某血液酒精含量经鉴定为199mg/100ml。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乐清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