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乐清
3月1日,温州市乐丰粮油有限公司原出纳蒋汝怡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经查,蒋汝怡在担任温州市乐丰粮油有限公司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一步步还原了被告人如何沦为“阶下囚”的详细过程,让在场的人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过去我们是一个单位的同事,现在她却站在被告席,让我深感痛惜和震惊。也为我们所有干部敲响警钟,我们要从身边人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刚走出庭审现场的一名财务工作人员感慨道。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开展“看得见”“听得着”“触动人”的警示教育,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效果。
供稿: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