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网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叶**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被大荆镇人民政府予以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5日上午11点左右,叶**因家中母亲过世办理丧事,期间叶**在山上随意乱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
2023年10月05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大荆镇森林消防到达现场开始扑救,2023年10月05日12点左右,火势被控制住并且扑灭。
根据执法人员的现场勘查结果以及卫星定位图,被烧毁的植物都是野草,占地面积4635.8平方米合计6.95亩。
本机关认为,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