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 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至15%
记者从19日召开的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宣贯会上获悉,自2024年1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正式执行。预计政策执行后,浙江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至15%,充换电价格将低于周边省份。
当前,浙江新能源汽车在各领域渗透率逐年升高。截至11月底,浙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96.1万辆,且仍保持48%的年均增速。同时,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截至今年11月,浙江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13.05万个,私人充电桩100.5万个。
一边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另一边公共充电站的用电价格公示不规范、服务费不透明等市场乱象不利于市场规范发展;保留白天谷电时段、夜间谷电提早一点的群众呼声十分迫切。为此,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在积极听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及电动汽车用户意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及时出台《通知》。
根据《通知》,浙江将科学合理设置峰谷时段,一方面,设置全天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为电动汽车灵活利用谷电充电留足时间;另一方面,设置季节性尖峰时段,仅在供需紧张的夏冬季(1月、7月、8月、12月)设置尖峰时段,引导充电负荷削峰填谷。同时,将供需相对宽松的时段设置为平段时段,电价不予浮动。此外,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假期,增设深谷时段,加大电价下浮力度,促进风光等新能源电力消纳。
“我们发现网约车司机一般在中午11时到13时之间充电、吃饭、午休,因此向政府部门建议中午谷电时间保持不变。这一建议被采纳了,真是太好了。”万帮星星充电科技有限公司大区运营总监胡业翔说,他所在的星星充电已在浙江布局快充超万个,接下来还将加速布点。
“重中之重是调整峰谷电价。”省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劳虓虓介绍,一方面,浙江将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来的80%下调为50%;另一方面,扩大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来的53%扩大为60%。同时,增设深谷电价,下浮比例达80%。另外还取消春秋季尖峰时段,对应调整为高峰时段,上浮比例由原来的80%下调为35%。
“一般我一天充两次电,成本大概在五六十元。”在杭州开了三年网约车的江西人李康,听说了充电电价优惠的消息后,竖起大拇指,“又能多赚一点了。”
此外,《通知》还对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目前,公共充电站的费用主要由电费和服务费组成,此前服务费的收取由企业自定。接下来,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及充换电APP等醒目位置,按全省统一的示例样式公示价格信息,确保总充电费用、电费和服务费公示清晰透明。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市场环境公平透明。
“为充换电基础设施经营企业降本减负,将有利于充电桩的加速布局,同时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也将利于浙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劳虓虓说。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居民家庭及小区充电设施,仍然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费。(记者 夏丹)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