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乐清市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镇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期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8日);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擅长公文写作,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入职前参加健康体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性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
乐清市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事员(宣传教育、执法监督)。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6日下午五点前。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qxf11911911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报名材料。
(1)《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扫描电子版(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本人签字承诺);
(2)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审核。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受选调报名并对选调者进行资格审核。选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进入考察人员进一步核查纸质档报名材料。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二)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从事文字工作两年以上的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3)有消防工作经验的优先。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确定并将拟录用人员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ueq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2559580
附件: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表
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