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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乐清某施工地进行拆除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刘某联系了周某负责焊接与热切割工作。殊不知周某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已过期,他还伪造了证件,而刘某未核实证件真伪便让其上岗。施工前,刘某虽提醒周某需对管道内线缆做封堵或防火垫包裹等防护,但二人实际作业时并未落实该措施。作业过程中,气割产生的焊渣掉落,引燃了管道内的线缆,火势迅速蔓延,最终造成约 114 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经查实周某伪造证件、刘某未核实证件且二人都未履行安全防护义务,于 2025 年 9 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周某、刘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此外,今年乐清市检察院与消防救援大队还深化协作,制发相关机制规范消防安全领域案件,检察官也强调特种作业须依法持证,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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