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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市民向车站反映,其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失控掉落至车站轨行区内。车站工作人员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核查,确认无人机位于轨行区钢轨左侧,并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相关管理部门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处理。事后,该市民被轨道公安民警带离。 经核实,事件发生时段该区段无列车通过。据该市民本人陈述,事件发生原因为其在现场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时,因接打电话分心导致无人机撞到国网高压线后掉落至轨行区内。目前,无人机已由相关部门安全回收,事件未引发其他次生问题。 根据《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五条规定,该行为涉嫌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人员已依法移交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罚。 此次事件因市民主动报备及工作人员快速响应,未对运营安全造成影响。在此,温州轨道交通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共同保障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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